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同股 114司執字第050625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7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25,076,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7-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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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洽溪段 小段 484號
面積: 88.34 坪(292.02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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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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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二樓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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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三樓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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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四樓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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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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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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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4樓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114年9月4日經地政人員現場指界,內部已搬空看似久無人使用,房屋內部瓷 磚破裂,牆壁有壁癌。債務人代理人稱一二樓原有出租他人使用,惟租約已於8月30日到 期,頂樓部分目前仍租給「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架設基地台(中華電信租期: 自110年4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遠傳租期: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8年3月31日、台灣大 哥大租期:自110年4月15日起至115年4月14日)。 二、本件於113年6月19日為假扣押查封,上開租賃契約已屆期部分,債務人不得再續予出 租或另行出租他人,否則與查封效力有違,拍定後仍點交。 三、頂樓部分:因「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期間尚未屆期,為合法佔有而不點交, 其餘部分點交;其餘建物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土地部分:為建物座落基地,拍定後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0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16,000元。 四、本件執行標的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3年10月22日財北國稅萬華服字第1130704916A函 辦理禁止處分登記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11月6日北院英113執破善9字第1134260396號 函辦理破產登記,於拍定後均塗銷。 六、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請應買人參考,如有 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七、第623、624、625、62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 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八、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 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