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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鎮法拍屋|永泰路85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春股 114司執字第06753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5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995,2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永福段 小段 525-6號

    面積: 34.48 坪(11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分之1

  • 建物

    永泰路85號

    面積: 35.38 坪(116.9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據地政人員指稱:建物有增建。建物內部牆壁有壁癌,油漆剝落,一樓天花板有滲水及嚴 重漏水等情形。 二、卷內無影響交易情事之紀錄,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本件標的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等事項 (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 無上情,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此部分請應買人斟酌注意,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 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95,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99,1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五、編號2建物係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 登記;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如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 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六、本件拍賣土地依都市計畫法編訂為住宅區,惟日後有變更之可能,請投標人查明注意。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春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