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彰化市法拍屋|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一段325巷10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庚股 114司執字第077419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382,4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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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牛稠子段 山腳小段 81-4號
面積: 1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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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一段325巷106號
面積: 22.3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建物內堆置雜物,似無人居住。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有非自然死亡情形,據鄰居 稱前居主於屋內上吊自殺身亡,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建物及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 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建物佔用鄰地,占用之土地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鄰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 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82,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6,500元。 四、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土地或建物共有人就共有之土地或建物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因土地與建物應 有部分定為合併拍賣,共有人如欲主張優先承買權,即應依拍賣條件連同全部拍賣之土地及建 物應有部分一併買受。另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66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第21號之見 解,如土地與房屋之共有人各不相同,而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基地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應以 房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建號14056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 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庚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