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南投縣南投市法拍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仁股 114司執字第018791號

停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千秋段 小段 262號

    面積: 22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2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千秋段 小段 263號

    面積: 290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甲標拍賣土地一筆。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 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 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 定,則由本院逕行指定。(投標者應註明標別分別投標,按各標別內之編號逐宗 標價) 二、本件拍賣之不動產無設定他項權利。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無三七五租約。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62地號土地為巷道使用,鄰地261地號土 地上之建物是否有占用,需鑑界始得確定。拍賣之土地係供巷道使用,因查無 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 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乙標拍賣土地一筆。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 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 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 定,則由本院逕行指定。(投標者應註明標別分別投標,按各標別內之編號逐宗 標價) 二、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無三七五租約。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63地號土地上有一木屋及一鐵皮棚舍坐 落,部分為雜草空地,部分雜木。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及其上建物係共有 人使用。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 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