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癸股 114司執字第027755號

待拍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0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19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灣西段 小段 859號

    面積: 1003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0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02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灣西段 小段 994號

    面積: 32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上有平房坐落,部分為雜樹林、空地。據債權 人代理人查報,拍賣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 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建物未併附拍賣,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 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6,000元。 四、他項權利:無。 五、基地出賣時: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 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七、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 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為空田。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土地之所 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土地拍 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9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9,000元。 四、他項權利:無。 五、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 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 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 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 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 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七、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 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 04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第四頁01 股 別:癸股 02 擬 判:製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