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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儉股 114司執字第02905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0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0,04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湖段 小段 804-60號

    面積: 789 坪

  • 土地

    南湖段 小段 804-63號

    面積: 385 坪

  • 土地

    南湖段 小段 804-69號

    面積: 339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4年12月1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840-60地號部分為產 業道路、部分為雜林,上有水塔;804-63、804-69地號現況為雜林,惟仍應以 實測為準。 二、債權人於114年12月16日具狀陳報:土地無他人佔有使用、無地上權、無租 地建屋或耕作。以上之情係據債權人陳報,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若與實情 不一致而無法點交時,拍定人不得請求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三、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四、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 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 文件。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