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辛股 114司執字第03782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2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36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龍潭段 小段 208-1號

    面積: 2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有一棟建物坐落,再依鑑價報告記載:標的 北側有部分作為道路使用,標的有巷沖情形。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建物 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建物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又據債權人陳稱,拍賣之土地 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出借之情形。拍賣之土地,其拍定後之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6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74,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 法第425條之1、第426條之2、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 買權,本院無主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 圍有所爭執,均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五、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 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 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 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辛股 04 擬 判:製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