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孟股 114司執字第059785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6/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94,4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郭段 南郭小段 38-406號

    面積: 10 坪

  • 土地

    南郭段 南郭小段 39-46號

    面積: 99 坪

  • 土地

    南郭段 南郭小段 39-47號

    面積: 24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6/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89,2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郭段 南郭小段 38-417號

    面積: 10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6/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409,6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郭段 南郭小段 522-44號

    面積: 4 坪

標別:4

拍賣日期

115/06/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1,2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郭段 南郭小段 525-2號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相鄰,現為雜林地,未臨路,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 分管約定,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4,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8,900元。 四、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需就其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 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不得行使優買權時,拍定人不得拒買剩餘標 的。 五、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賣標的於拍定前另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則拍賣程序不符民法第759 條規定,本院將依法撤銷拍定,重為拍賣。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為道路用地,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9,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7,900元。 標別: 3

標別:3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為建物中間之空地,拍定後就空地部分得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9,6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2,000元。 標別: 4

標別:4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為建物中間之空地,拍定後就空地部分得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3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孟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