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彰化市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79040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31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73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8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3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廣鳳段 小段 45號

    面積: 2639.22 坪(8724.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分之1

  • 土地

    廣鳳段 小段 47號

    面積: 1089.77 坪(3602.5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未直接臨路,約略位於天一宮後方,現況為地勢 起伏之山壁、雜木林地,另45地號土地部分為鄰地建物占用。惟相關實際情形 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尚無共有 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7,2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另拍賣土地部分為山崩 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評估。 五、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 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應買之證明。 六、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七、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 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 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買受(多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其中一筆土 地行使購買權之共有人有前開不同意情形亦同)。 八、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戊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