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社頭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81400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32,8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雅段 小段 968號
面積: 119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6,8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員南段 小段 380號
面積: 96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臨山 腳路三段,部分有一棟三層樓建物坐落、部分為空地,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前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地 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2,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6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五、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 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應買之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為山 坡地,地勢高低起伏,現況為雜樹林且未臨路,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6,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4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五、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 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應買之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04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5 股 別:戊股 06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