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田尾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8307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2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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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曾厝崙段 小段 169號
面積: 32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有數棟未 保存登記建物坐落;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共有人間分管情形不明。且係拍賣應有 部分,本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6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六、經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函稱,拍賣土地為地籍圖重測區,其界址面積與 重測後成果不同,宜請注意。 七、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人注意。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戊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