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庚股 115司執字第00170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4,81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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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瓦段 小段 57號
面積: 36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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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瓦段 小段 58號
面積: 770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57、58地號土地相連,於本院執行人員至現場勘察時未種植作物。 債權人稱:平時係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種植毛豆。債務人則稱:本件拍賣土地 係由債務人及家屬自行使用。據本院調查,本件拍賣土地於114年由債務人之配 偶廖O鶯申報耕作措施為種植毛豆,是本件拍賣土地應係由債務人或其占有輔助 人占有使用,拍定後得點交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1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62,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五、本件拍賣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 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 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同標其他標的 一併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訂期抽籤決定之,優 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 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 優先承買權。 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七、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庚股 04 擬 判:製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