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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治鄉法拍屋|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復興路284巷11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辛股 115司執字第00270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256,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0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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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復興段 小段 1113號
面積: 240.76 坪(795.9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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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屏東縣長治鄉復興村復興路284巷11號
面積: 41.3 坪(136.52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拍賣土地上,未臨路,須經他人土地通行,土地上有種植作物(檳榔、雞蛋 花、樟樹),上已興建農舍,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建物現為空屋,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8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64,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 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為農舍,土地及建物需移轉登記與同一人所有,且應買人應符合無自用農舍 條件,於投標時檢具:(一)稅捐稽徵機關開具應買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二)應買 人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之所有房屋使用執照影本;(三)應買人切結無自用農舍文件,附於 投標書,請應買人注意。 七、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使用執照核發日 期:88年12月03日」,請應買人注意於拍定後請求分割時之上開限制。 八、本件拍賣之建物,其中部分係增建,拍定後就該增建部分,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 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其他應停止執行 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 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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