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崙背鄉法拍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癸股 115司執字第00806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2,97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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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舊庄段 小段 1422號
面積: 162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種植果樹。據債權人查報,拍賣之土 地由債務人自行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其所 述屬實,拍定後得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二、土地上之果樹,依法為土地之部分,倘拍定後另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需 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9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95,000元。 四、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 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 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 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 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 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癸股 04 擬 判:製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