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癸股 115司執字第01208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30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1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屏東縣新園鄉福德路178之7號

    面積: 75.6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建物現由債務人與共有人共同居住使用。 2.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且建物坐落之基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0,000元。 四、本件拍賣建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得標人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 五、本件僅拍賣暫274建號建物,該建物坐落之219地號、220地號及221地號土地均係第三人分 別所有且均非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至於拍定後拍定人與基地所有人間就本件拍賣建物坐落基地 範圍成立之法律關係,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本件係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 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若多人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則公同共有人全體應共同應買或優先承買, 或應買或優先承買之公同共有人應提出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否則應 買或優先承買無效。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