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屏東縣萬丹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宇股 115司執字第01784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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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萬惠段 小段 619號
面積: 5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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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萬惠段 小段 620號
面積: 4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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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萬惠段 小段 622號
面積: 6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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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萬惠段 小段 623號
面積: 4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現況619地號為道路;620地號部分為道路,部分 有建物占用;622、623地號有建物占用,有無使用或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40,000元。 四、本件619地號為道路,無簡化共有關係之必要,依目的性限縮解釋,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五、本件620、622、623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原拍 定人對其餘標的物不得拒絕應買。 六、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七、620、622地號土地設有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地上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 104條等優先承買權相關規定,得主張優先承買。地上權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 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八、本件土地均為萬丹都市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619、620、623地號為住宅 區A、622地號為部分道路用地A;部分人行步道用地A,622地號屬於應予徵收而 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需地機關: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