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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馬公市法拍屋|三民路52號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義股 113司執字第00104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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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馬公段 小段 557號
面積: 21.48 坪(71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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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馬公段 小段 560號
面積: 8.77 坪(29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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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三民路52號
面積: 51.7 坪(170.92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 使用情形
- 一、無抵押權設定。二、土地及建物現況:㈠馬公市馬公段557地號:建物坐落其上,西北側鄰路,東北、東南側鄰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㈡馬公市馬公段560地號:建物坐落其上,西北、西南側鄰路,東南側鄰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上開兩筆土地相鄰,557地號位於東北側、560地號位於西南側。㈢馬公市馬公段87建號:經一樓勘查建物部分比鄰障礙物,二樓尚無勘測,需另定期日測量。 一樓目前經營紅不讓手機配件,承租人為鄭念慈,租約至116年11月30日,承租人表示因連日大雨門口處有漏水。執行標的建物門牌澎湖縣馬公市三民路52號左側靠近玉山銀行部分,出租予紅不讓3C平板/手機配件(宏宇商行)使用; 右側鄰津旺素食店,建物右側為債務人自用,兩側各有獨立出入口,門牌懸掛於債務人住家使用之部分。住家1樓為客廳、廚房、儲藏室及衛浴間,住家2樓為房間、休息室、儲藏室使用,有長廊相連,可通手機店2樓(未出租),二樓東北側衛浴、洗手台為增建,地政人員於室內測量面積大略為3.45平方公尺,並稱因有障礙物無法從外部施測,實際面積難以認定,故無法出具測量圖。樓梯為木造(1樓通往2樓),住家室內裝潢老舊,壁紙斑駁,木材多處腐爛,地面疑有從天花板掉落之木材、粉塵。手機配件行人員稱該店已承租7年,約民國107年開始承租使用無中斷,原房東為陳自鵝死亡後自去年113年12月才與債務人簽約,其並表示,自承租起債務人住家部分即無人居住,債務人偶爾帶其父陳自鵝回住家查看,目前租金由債權人李璧君收取。承租人於本院115年8月21日調查時稱現已無承租,與債務人已終止租約,現已無占有使用拍賣標的。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9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392,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5.2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 03 股 別:義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