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義股 113司執字第006090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1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178,3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埕東段 小段 375號

    面積: 24 坪

  • 土地

    埕東段 小段 378號

    面積: 605 坪

  • 建物

    三多路59號

    面積: 32.4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拍賣之不動產,除1146建號外,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二、拍賣土地現 況:㈠馬公市埕東段375地號:北側鄰路,東側鄰近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㈡ 馬公市埕東段378地號:空地、圍牆,東側鄰路,東北側鄰近建物,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 為準。上開兩筆土地相鄰,375地號位於北側,378地號位於南側。㈢馬公市埕東段917建號: 北、南側均有增建(採光罩)。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黃依語(即債務人之承租人)在場陳 稱:建物係基於租賃關係居住使用,出租人為黃美惠,承租人為黃依語,租賃期間自113年11月 20日起至114年11月19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下同)18,000元,押金20,000元,管理費1,500 元。現場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承租人均稱不知道。 上開查封標的㈠㈡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 定佔有部分。三、本件拍賣之1146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 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四、 債權人陳報該建物有坡平式停車位(編號:B1-59號:面積6坪)。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78,3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35,7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義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