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溫股 113司執字第02107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26

拍賣次數

第 16 拍

拍賣底價

3,34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山段 小段 522號

    面積: 8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3年11月13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有部分空地、部 分雜草、雜木、荒廢房舍1間坐落。 二、上開土地上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 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4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9,000元。 四、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 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五、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 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七、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八、依本件土地登記謄本所示,本件土地部分共有人有註記「未會同申請,欠 繳登記費12元,書狀費80元,繳清後發狀」、「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 費,繳清後發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 項。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