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孝股 113司執字第031472號
拍定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2/2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3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鯉魚尾段 小段 320-756號
面積: 1186 坪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3/06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3,8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鯉魚尾段 小段 320-857號
面積: 12062 坪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6/1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1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鯉魚段 小段 122號
面積: 52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土地一筆單獨標價拍賣。 (二)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三)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四)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拍賣土地部分種植香蕉、部分為空地雜 草、部分為景觀作物、部分為檳榔。債權人代理人稱:拍賣土地為共有人占有 使用,無分管契約等語。本件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之土地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 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 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 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七)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 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