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400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巷19之1號基地:彰化縣鹿港鎮鹿安段1453、1455地號 | 一層樓房、住家用 | 140.84 ㎡42.6 坪附屬:雨遮14.50 | 全部 | 1,000,000 元 |
| 備考本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施○○、黃○○、施○○、施○○、施○○等5人公同共有。 | ||||||
- 保證金
- 2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僅拍賣建物,其坐落之基地未一併估價拍賣。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上開建物係其自住未出租,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0元。
四、拍賣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此建物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負遭拆除之風險。此建物並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1453地號土地,其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五、拍賣建物與其坐落基地,於拍賣建物足堪使用期間,依本院112年度訴更一字第2號判決理由認定具有法定租賃關係存在。
六、拍賣建物坐落之基地所有權人就該建物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