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南投縣草屯鎮法拍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謙股 114司執助字第000200號
停拍
標別:x
拍賣日期
115/05/27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9,600,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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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中興段 小段 938-1號
面積: 58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938-1地號土地部分坐落一無門牌之未辦理 保存登記建物(經測量暫編定為3204建號),部分種植果樹、景觀作物、短期作物,部分 為乾涸池塘;3204建號建物為空屋,些許漏水,屋體多處破損,無人居住。據債權人稱, 作物為鄰人種植,使用權源不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 有部份,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所拍賣之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係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 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 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三、拍賣之938-1地號土地係屬農地重劃區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優先購買權之次 序為 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並 均優先於共有土地非現耕之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本件係合併拍賣,如有優先承買權人優 先承買,須就土地建物一併承買。 四、拍賣之3204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 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 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五、除3204建號建物外,拍賣土地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 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78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55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