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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大湖鄉法拍屋|重光路107巷25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助字第001556號

待拍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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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9,283,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000分之517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10-0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苗栗縣大湖鄉東湖段415地號 3,288.57 ㎡994.79 坪 10000分之517 3,087,000 元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220 重光路107巷25號基地:苗栗縣大湖鄉東湖段415地號 1層鋼筋混凝土造 348.95 ㎡105.56 坪一層 98.73、屋頂突出物 13.56、地下一層 98.73、地下二層 137.93附屬:平台3.10 全部 5,680,000 元
備考含共同使用部分221建號之應有部份,權利範圍:30分之1
2 371 重光路107巷25號基地:苗栗縣大湖鄉東湖段415地號 RC造、鋼架鐵皮 40.63 ㎡12.29 坪 全部 516,000 元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371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保證金
1,857,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115年2月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入內檢視測量:「查封之220建號建物,2樓均係增建」,債權人代理人請求就增建部分一併查封測量,另經債務人稱:「建物自住,無出租、出借,現屋內物品均為其繼承之遺物」,並稱:「建物不確定有無非自然死亡,聽說以前為火葬場,另有嚴重漏水,無其餘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二、據鑑價價報告載稱,當事人表示有嚴重漏水,但現場無明顯痕跡無法確認,宜請注意。

三、本件經現場初步調查建物內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已如前述。惟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如與實際情況不符,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四、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建物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五、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28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57,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暫編37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得標人應負擔被建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第三人就建物所有權有異議並提起訴訟,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拍定人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擔。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以建物現況拍賣,包括主建物之附屬建物(從物)及附屬設施在內(惟如有第三人就此爭執,仍須另訴確認之,於此情形,本院就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不動產 開標時間115年11月4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30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