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竹縣新豐鄉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06567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5,657,6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青埔子段 小段 1614號

    面積: 128 坪

  • 土地

    青埔子段 小段 1614-8號

    面積: 24 坪

  • 建物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子10之19號

    面積: 38.9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4.3.19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按鈴無回應,房屋使用情形不明。依地政人員所 指,1614號土地是社區車道,實際範圍須以實測為準。房屋有增建,會測如暫編831建號所示。 本件房屋頂樓設有太陽能板,債權人稱係債務人出租予第三人綠點能享有限公司所設置,經詢 問村長並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語。 二、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使用現況,本處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亦不代為處理 通行權限、占有使用關係事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或減少價金。 三、因出租予第三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57,6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31,6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增建部分未辦保存登記,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增 建部份之所有權保存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 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屋內有非自 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依現 場調查,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絕無 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於應買或投標前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主張撤銷拍 定或減少價金。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02 函 稿 代 碼:5.16.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三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戊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