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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區法拍屋|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30巷14號4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春股 114司執字第00869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9,3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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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福興段 小段 2603號
面積: 3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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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30巷14號4樓
面積: 29.5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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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30巷14號四樓增建
面積: 25.5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5049建號、5866建號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4年3月19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且正遷出房屋,屋內僅餘部分傢俱及家電;5866 建號係未登記建物,頂樓增建由公共樓梯出入,與主建物內部不相通,但水、電錶與主建物共 用。四樓部分有陽台外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4年7月16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43265112號函示,5866建號 建物於違章建築管理系統內尚無違章建築認定紀錄,惟違章建築皆應列入分類分期處理,倘案 經查認影響公共安全或經發現屬新建造之違章建築,或被列入專案處理者,將限期拆除。拆除 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 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㈣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 題。 ㈤是否有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 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此部分投標人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 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 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3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7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