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申股 114司執字第01798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13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3,613,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進士段 小段 129號

    面積: 8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二、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02年1月4日假扣押查封相對人陳德旺之應有部分時,由假扣押債權人代 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當時土地為空地,雜草叢生。嗣 經本院於114年10月14日查封其餘當事人應有部分時,由聲請人導往現場,仍經宜蘭地政 事務所人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劃有停車格。聲請人表示:先前做為停車場使用,於1 14年9月已終止使用,目前已用鐵鍊圍起來,不讓他人停車,現為空地。另聲請人於114 年10月15日陳報,查土地共有人之一陳○卿未經他共有人同意,將系爭土地作為停車場 使用,後經共有人陳○彥予以制止,陳○卿即刻停止該不當出租行為,於114年9月底清 空土地上所有雜物,將土地周遭以警示帶圍起,並樹立禁止停車之標誌,是以現在土地 並無任何人占用。如聲請人陳報屬實,則本件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四、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五、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且位於都市計劃區域內,編定為第三種住宅區,惟是 否得興建房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耐 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院將 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之投標保證金。另請於投標前先自行 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並請自 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或管制,以做為是否 前來投標之參考。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61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723,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股 別:壬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