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麥寮鄉法拍屋|施厝北街90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申股 114司執字第022443號

待拍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47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施厝寮段 小段 849號

    面積: 11 坪

  • 土地

    施厝寮段 小段 855-6號

    面積: 43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87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施厝寮段 小段 855號

    面積: 39 坪

  • 建物

    施厝北街90號

    面積: 52.46 坪

  • 建物

    雲林縣麥寮鄉施厝北街90號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拍賣標的權利範圍係全部,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建物即坐落於拍賣土地上。拍賣建物共三 層,僅1樓前外遮雨棚為增建,2-3樓樓梯間牆壁有滲水,據債務人父親稱,建物現租予女兒, 租約有公證,惟未經其陳報公證租約予法院,本院亦查無債務人及第3人之公證租約,本件拍定 後如無不得點交之情事,拍定後得依現況聲請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7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75,000元。 四、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後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五、拍賣之建物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嚴重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等特殊情 事,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附近詢查,以為投標之參考。 六、本件分二標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 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 七、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標的849地號為道路,供公眾通 行,855-6地號為柏油空地,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5,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 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 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五、本件分二標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 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申股 04 擬 判:製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