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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乾股 114司執字第023098號

停拍

標別:A

拍賣日期

115/07/1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宮下段 小段 728號

    面積: 807 坪

標別:B

拍賣日期

115/07/1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8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東興段 小段 353-1號

    面積: 5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土地查封時,因車輛無法到達,依航照圖(空照圖)指封,據地政人員稱為原始林,土地 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 序依次開標,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 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 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0元。 標別: B

標別:B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查封時,地上有無稅籍之建物(門牌號碼:東興55-1號)座落,權源不明,應買人 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 序依次開標,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 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 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本件建物坐落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 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