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苗栗市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儉股 114司執字第026057號

拍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7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91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文峰段 小段 1328號

    面積: 50.46 坪(166.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 建物

    北苗里26鄰信泰13號

    面積: 45.58 坪(150.6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4年11月13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一、二樓右側、三樓全部增建,惟仍應以實測為準。債務人在場稱:房屋為自住,無出租、出借,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 二、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1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84,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暫編1516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危險。又該建物占用鄰地1298地號0.47平方公尺,非屬債務人所有,亦非本件拍賣之標的,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應請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