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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段291地號 | 226 ㎡68.36 坪 | 6分之1 | 544,000 元 |
| 備考鄧○○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62 | 同和巷28號基地:南投縣信義鄉同富段291、292、293、352地號 | 住宅 | 393.8 ㎡119.12 坪一層 158.32、二層 158.32、三層 77.16 | 6分之1 | 384,000 元 |
| 備考鄧○○(未登記建物)本建物總面積393.8平方公尺,其中約8平方公尺使用鄰地同段292、293、352地號土地上 | ||||||
- 保證金
- 186,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二)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三)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291地號土地即門牌號「同和巷28號」未登記建物(經測量後,暫編定為62建號建物)之基地。共有人在場稱土地及建物均為伊與其他子女共同占有居住使用,無出租出借等語。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人應就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一併承買。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五)拍賣之6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六)拍賣之62建號建物占用毗鄰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6,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