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田寮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竹股 114司執字第02811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513,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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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田寮段 小段 511-6號
面積: 28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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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田寮段 小段 511-9號
面積: 8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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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田寮段 小段 512號
面積: 5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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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田寮段 小段 512-1號
面積: 11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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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南安老段 小段 564-2號
面積: 5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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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南安老段 小段 566-1號
面積: 21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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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南安老段 小段 566-2號
面積: 4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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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南安老段 小段 568-1號
面積: 23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3,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5月19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511-6、512、512-1地號上面為雜樹 林,511-9地號上面為雜草,564-2、566-1、566-2、568-1地號上面為雜樹林。 復據債權人於民國114年9月23日具狀陳報,8筆土地現況為空地。又據鑑價報告 所載,8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未臨路,分別位於田寮區 南安里及三合里,屬山坡地農業生產地區,現況皆為雜木樹林,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8筆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 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三十 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如投標人或承受人係屬該條例所稱之私法 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 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 責。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特別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竹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