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銅鑼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3421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2,81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九湖南段 小段 157號

    面積: 184.75 坪(610.74 平方公尺)

  • 土地

    九湖南段 小段 158號

    面積: 870.92 坪(2879.07 平方公尺)

  • 土地

    九湖南段 小段 159號

    面積: 287.98 坪(952.01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4年12月10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 之157地號土地上現為雜草地,其上有數棵有價值之景觀樹木;查封之158地號 土地其上種植整片有價值之景觀樹木,部分面積為道路;查封之159地號土地上 現為雜木林、道路。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上之樹木為第三人所種植,非債 務人所有。惟實際情形,投標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景觀樹木均非本件拍 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二、債權人查報指稱,執行當日第三人即種植人在場,表示本案查封土地係債 務人提供其無償種植,無租賃關係亦無契約書。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三、本件拍賣之土地,159地號土地,現況供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其餘土 地亦有第三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四、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81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63,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 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二)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一)如158、159地號土地有耕地承租人(須向本件債 務人承租)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就該土地有 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具有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二)若優先承買權人對 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或一 同承租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 由拒絕應買。(三)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 意。 六、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