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泰安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3476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1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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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細道邦段 小段 25號
面積: 231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114年11月28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25地號土地上為雜木林、雜草地。 二、本件拍賣之不動產,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 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三、據本案估價報告載稱,本件拍賣之不動產部分區域屬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 感區,請投標人自行注意,風險自行承擔。 四、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3,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 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 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二)查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 五、本件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投標時應將原 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 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