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口湖鄉法拍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己股 114司執字第035618號
待拍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0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過港段 小段 689號
面積: 532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3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過港段 小段 831號
面積: 101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 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000元。 四、本件分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五、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 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 六、無他項權利。 七、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 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 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000元。 四、本件分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五、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 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 六、無他項權利。 七、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 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