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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造橋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人股 114司執字第03925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5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段280地號 | 168.3 ㎡50.91 坪 | 3分之1 | 520,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
| 2 | 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段283地號 | 843.04 ㎡255.02 坪 | 24分之1 | 64,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3 | 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段283-1地號 | 650.94 ㎡196.91 坪 | 3分之1 | 376,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4 | 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段283-2地號 | 2,358.1 ㎡713.33 坪 | 3分之1 | 1,376,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5 | 苗栗縣造橋鄉平興段283-3地號 | 650.94 ㎡196.91 坪 | 3分之1 | 376,000 元 |
| 備考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
- 保證金
- 543,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5年1月15日現場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80、283-1、283-3地號為雜草地、雜木林、283地號部分為農路、283-2為雜草地,其上有儲藏室、鐵皮棚架,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三、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四、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7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43,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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