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西湖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39608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09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5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2分之2

公告日期

2026-08-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四湖段 小段 925號

    面積: 53.53 坪(176.9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2

  • 土地

    新四湖段 小段 1037號

    面積: 181.29 坪(599.3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2

  • 土地

    新四湖段 小段 1038號

    面積: 46.23 坪(152.8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2

  • 土地

    新四湖段 小段 1111號

    面積: 15.71 坪(51.9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2分之2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使用情形
一、115年1月14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925、1037、1038、1111地號土地上現均為道路。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均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