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南投縣魚池鄉東光段965地號 | 101.71 ㎡30.77 坪 | 2分之1 | 560,000 元 |
| 備考魏○○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75 | 慶隆巷6之4號基地:南投縣魚池鄉東光段965地號 | 住家用、加強磚造、002層 | 72.34 ㎡21.88 坪一層 36.17、二層 36.17 | 2分之1 | 330,000 元 |
| 備考魏○○ | ||||||
| 2 | 75-1 | 慶隆巷6之4號基地:南投縣魚池鄉東光段981地號 | 住家用、加強磚造、002層 | 84.74 ㎡25.63 坪一層 34.24、二層 39.8、騎樓 10.7附屬:二層陽台:5.14平方公尺 | 2分之1 | 410,000 元 |
| 備考魏○○,未登記建物、本建物總面積89.88平方公尺,其中89.88平方公尺占用鄰地。 | ||||||
- 保證金
- 26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土地建物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二)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三)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965地號土地上,除75建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後,暫編定為75-1建號建物)外,其餘為空地。第三人凃○棟在場稱,其向債務人之母承租6-4號房屋,月租金新臺幣8,000元,現為不定期租賃,目前房屋為其居住使用,一樓後方鐵皮棚架為其搭建,若房屋賣掉,會自行拆除等語。本件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且於查封時由第三人承租,拍定後不點交。
(四)拍賣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搭建之鐵皮棚架,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五)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人應就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拍定後,如依法准由優先承(購)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拍賣之75-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七)拍賣之75-1建物占用毗鄰土地,使用權源不明,此部分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0,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