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武股 114司執字第04244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067,9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蓮華段 小段 487號

    面積: 7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該地為雜林,無路可達。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67,9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3,6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 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 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 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 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 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六、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第四頁01 函 稿 代 碼:5.18.2A 不動產拍賣公告(強81現場) 02 股 別:武股 03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