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禎股 114司執字第042676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1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36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光興段 小段 510號
面積: 54 坪
-
土地
光興段 小段 509號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1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26,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光興段 小段 98號
面積: 20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509地號編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510地號編為住宅區。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6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74,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係執行變價分割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 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98地號土地查封時為空地,據聲請人陳稱:係由共有人自用、 未出租,經通知共有人後其並未表示意見,惟無從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 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二、98地號編為農業區。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6,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係執行變價分割共有物,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第四頁01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 02 股 別:禎股 03 擬 判:製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