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口湖鄉法拍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壬股 114司執字第04365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7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埔北段 小段 138號

    面積: 50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138地號土地上有種植玉米,及一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 登記建物坐落(內置香爐,似作祭祀之用),另有磚塊所砌圓形地上物坐落,是 否有水井坐落須以地政人員實測為準。據債權人稱:土地係由債務人占有使 用,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前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倘債權人 所述屬實,則本件拍賣土地於拍定後得依現況點交之。惟若於拍定後始發現有 依法不得點交之事由,本院仍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7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6,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 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 五、本件拍賣土地,尚無顯著資料顯示遭人堆置或掩埋廢棄物,應買人應先自 行至現場勘察。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無物之 瑕疵擔保請求權,如有前開情形,買受人亦不得據此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 價金,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之138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之耕地,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 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 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 本院訂期抽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 則由本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七、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 八、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壬股 04 擬 判:製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