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禎股 114司執字第046227號

待拍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2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大義段 小段 1275號

    面積: 3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2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884,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大義段 小段 1276號

    面積: 31 坪

  • 建物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大義路375巷1弄13號

    面積: 30.4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建物(土地)據債務人陳稱:係由其及家屬自用、未出租,又據分局查報係由債 務人及家屬自住,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二、本件拍賣建物屋內到處有壁癌,據債務人陳報會漏水。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77,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拍賣之建築物,其中增建部分為740棟次之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且於拍定後無法逕 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 求權。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編為農業區。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五、1275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 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