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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大村鄉法拍屋|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5之21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丙股 114司執字第04645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876,8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興段 小段 471號

    面積: 116 坪

  • 建物

    彰化縣大村鄉新興巷5之21號

    面積: 67.9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上有2棟建物坐落,其中1棟為拍賣建物即84建號建物,另1棟為第 三人建物(非拍賣標的)。另拍賣建物(84建號)查封時據債務人家屬稱,拍賣建物為債務人自用 未出租。拍定後債務人及其家屬應將建物及其坐落土地範圍交付予拍定人,如未交付,拍定人 得聲請強制點交。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如有依法不能點交情事,本院得 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明 總金額)。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876,8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375,4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五、編號2、3建物為增建部分,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 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 險,請應買人評估注意。 六、債務人及相關人並未向本院陳報拍賣之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或火災受損等情事,其 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七、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一併行使優先承買之權。如就優先 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八、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丙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