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雲林縣口湖鄉法拍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丁股 114司執字第04786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16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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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椬梧庄段 小段 306號
面積: 4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建物坐落,建物已毀損。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 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據債權人稱:拍賣之不動 產由債權人自己使用,無出租、出借等情形,惟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如債權 人所述屬實,拍定後建物座落部份不點交,其餘土地得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6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3,000元。 四、無他項權利。 五、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1、第426條之2、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之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執行法院並無實體審查權限。 六、本件是變價分割共有物事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 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