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乙股 114司執字第05162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8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圳南段 小段 767-0004號

    面積: 23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部分有建 物坐落,部分為道路,部分有雜木,部分為空地。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建物為 共有人所有及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定後 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五、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另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者,並 提出相關足資證明租賃關係等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僅單純 建物所有權人則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未會同申請,欠繳登記費、書狀費,繳清 後發狀。」,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02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乙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