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阿里山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禎股 114司執字第052842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31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2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達邦段 小段 189號
面積: 10439 坪
-
土地
達邦段 小段 189-1號
面積: 8004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31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9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特富野段 小段 67號
面積: 752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土地無路可達,其上另有雜木林,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 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189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 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 六、拍賣之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 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七、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 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八、拍賣之189地號土地,地籍圖之計算面積比土地謄本之登記面積減少374.9 平方公尺,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且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拍定價金。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土地無路可達,其上另有雜木林,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 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 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 標開標之順序。 五、拍賣之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 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 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