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湖內區法拍屋|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176之1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菊股 114司執字第05425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8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6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176之1號

    面積: 22.3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3,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8月20日查封時,門牌號碼中山路二段176-1號房屋庭院內有二棟 一層平房,似均為木造搭建之組合屋,大雨時窗框縫隙會有些微漏水。據稅捐人員在場稱,僅 有東北側房屋有登記稅籍,西北側房屋並未記錄課稅。據債務人在場稱,拍賣標的為莘林工程 有限公司(95463228)所有,伊為公司員工,房屋為公司占有使用,分別為民國112、113年搭 建。據第三人莘林工程有限公司於民國114年8月28日具狀陳報,拍賣標的確為莘林工程有限公 司出資購買後,置放於債務人位於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176之1號之租屋地,以便提供有意 欲購買者參觀展覽,組合屋為莘林工程有限公司出資販售對外營業之廣告現場,故拍賣標的非 債務人所有。本件依債權人聲請查封測量上開二屋及東南側魚池。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標 的位於湖內區中山路二段與中正路一段路口東側,近鄰湖內國中,為未保存登記一層組合屋全 部,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土地使用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僅就組合屋、魚池拍賣,其坐落之土地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因現由第三人莘林工 程有限公司占有使用,則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七、196、197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係組合屋、魚池,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 所有權登記。且係以標的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定。 八、經查196建號坐落高雄市湖內區福安段851地號(所有權人為高雄市,管理者為高雄市政府財 政局)、876地號(所有權人為李○傑、李○豪)、879地號(所有權人為高雄市,管理者為高雄市 政府社會局);197建號坐落高雄市湖內區福安段876地號(所有權人為李○傑、李○豪)、877-1 地號(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拍賣標的占用之上開土地均不在本 件拍賣範圍內,如無合法坐落權源,將來恐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九、據高雄市政府財政局114年11月5日高市財政產管字第11432022700號函覆,拍賣標的與本局 並無租賃關係存在,係屬無權占用。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14年11月11日高市社婦保字第114387 62400號函覆,879地號土地類別為「公有」、都市計畫分區為「機關用地」,且管理人為本 局,地上建物(建號135)目前作為保密性公辦民營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所用,與債務人並 無租賃等法律關係。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114年11月20日台財產南管字第11465043370 號函覆,851、879地號2筆土地非屬國有土地,至福安段877-1地號國有土地則為私人占用,並 無租賃關係或其他合法使用權源。據第三人李○傑於民國114年12月1日具狀陳報,876地號原所 有權人李陳○鳳已於民國114年5月21日死亡,死亡前於民國112年2月20日與債務人簽訂土地租 賃契約,雙方約定債務人每月給付租金新台幣2萬元使用876地號土地,租賃期間自民國112年2 月20日起至民國117年2月20日止,合計5年(土地租賃契約影本附卷可稽),現由繼承人李○傑來 繼承與債務人土地租賃契約之權益、義務。 十、本件拍賣標的,其坐落之基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後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 項後段之規定,就拍賣標的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十一、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 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二、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包含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凶宅、危樓...等),不得於拍定後 主張。 十三、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3次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菊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