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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寶山鄉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56877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10/08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0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47-1號

    面積: 1012.16 坪(334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700號

    面積: 2213.39 坪(731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702號

    面積: 3441.54 坪(1137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380-1號

    面積: 1181.87 坪(390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63-1號

    面積: 353.62 坪(116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63-2號

    面積: 1208.49 坪(399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541號

    面積: 8502.67 坪(2810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17-2號

    面積: 8960.96 坪(2962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58-3號

    面積: 3241.59 坪(107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62-1號

    面積: 1709.13 坪(565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62-2號

    面積: 1796.55 坪(593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64-2號

    面積: 7243.97 坪(2394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10/08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824,4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3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518號

    面積: 8174.15 坪(2702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701-1號

    面積: 2389.75 坪(790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55號

    面積: 778.63 坪(257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55-3號

    面積: 1.81 坪(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545號

    面積: 187.85 坪(62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263號

    面積: 810.7 坪(268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 土地

    寶山段 沙湖壢小段 701號

    面積: 1115.92 坪(368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2分之1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10/08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8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147420分之2013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8-1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盛段 小段 70號

    面積: 70.66 坪(233.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7420分之20131

  • 土地

    中盛段 小段 686號

    面積: 123.3 坪(407.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7420分之20131

  • 土地

    中盛段 小段 691號

    面積: 109.66 坪(362.5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7420分之20131

  • 建物

    新竹縣峨眉鄉中興295號

    面積: 143.39 坪(474.0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7420分之2013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247-1、262-1、262-2、700、263-1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現為雜木林;541、258-3、17-2、264-2、380-1地號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及產業道路;702、263-2地號因有鐵柵欄阻擋,無從入內查看,依地籍圖判斷應有房屋占用,部份為農作物及產業道路。 二、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又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1,6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五、上開拍賣土地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私法人不得承買,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情形,則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八、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標別,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 十、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詢。

標別:2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263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有門牌為環湖一路85號之房屋占用部份土地,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及產業道路;518地號有鐵皮屋占用部份土地,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701地號有無門牌房屋占用部份土地,部份為雜林,部份為產業道路;701-1、255地號部份為雜林,部份為農作物及產業道路;255-3、545地號皆為雜林。 二、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又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24,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4,9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五、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又如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情形,則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八、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如各標均有應買,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標別,未經到場者,由法院指定之。 九、本件標的有無經協議價購或徵收等情事不明,請由應買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詢。

標別:3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70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無路可達,其上似有墓地;686、691地號有門牌為中盛村中興295、296、297號之房屋占用,部份土地為鐵皮屋及水泥空地。 二、本件70地號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又查無債務人實際占用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2,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建物為農舍屋況有無漏水、火災或非自然死亡等情事均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於應買前查明。 五、本件拍賣之建物為農舍,應買人資格限於無自用農舍者且私法人不得應買。應買人投標時須檢具最近1個月內之:(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應買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正本;(2)上揭清單所示房屋之登記謄本正本;(3)無自用農舍切結書正本等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 六、本件標的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共有人就其共有關係之標的應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且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22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不得聲請地政機關辦理登記,且有被拆除之風險,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要求撤拍或減價,請應買人注意。 第七頁01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2 股 別:戊股 03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