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員林市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壬股 114司執字第057978號
待定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6/2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885,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永祿段 小段 100-5號
面積: 25 坪
-
建物
嘉義縣新港鄉中庄村中正路472巷41號
面積: 48.08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4,70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永祿段 小段 100-6號
面積: 25 坪
-
建物
嘉義縣新港鄉中庄村中正路472巷39號
面積: 48.08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815,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後庄段 小段 30號
面積: 80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1、100-6地號土地及82、258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據債務人稱:出租予楊國清使用。實際使 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100-6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3、100-6地號土地及82、258棟次建號建物現由承租人楊國清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0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41,000元。 四、本案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開標。當拍賣標 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 得撤銷。 五、100-6地號土地及82建號建物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258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 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標別: 3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1、30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現休耕中。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 務人使用,無出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30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3、30地號土地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 事,本院得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1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63,000元。 四、本案分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 開標。當拍賣標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 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 五、30地號土地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30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請注 意有本條例之適用。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投標時應檢附經主 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