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九如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荒股 114司執字第057983號
標別:單一標別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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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57號
面積: 29.08 坪(96.1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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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100號
面積: 82.72 坪(273.4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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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100-1號
面積: 15.36 坪(50.7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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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105號
面積: 11.65 坪(38.5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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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105-1號
面積: 37.03 坪(122.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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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105-2號
面積: 23.83 坪(78.7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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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114號
面積: 2.4 坪(7.9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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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縣布袋鎮後寮路120巷2弄8號
面積: 31.36 坪(103.6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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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44號
面積: 7.06 坪(23.3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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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52號
面積: 12.44 坪(41.1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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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53號
面積: 9.48 坪(31.3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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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63號
面積: 15.76 坪(52.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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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64號
面積: 28.07 坪(92.7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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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74號
面積: 23.75 坪(78.5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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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75號
面積: 24.95 坪(82.4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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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龍江段 小段 1083號
面積: 38.42 坪(12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3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 使用情形
- 一、1057地號土地及236、236-13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屋內有家具、電視等,二樓前方房間天花板有漏水(修補過)。1044地號土地部分巷道、石棉瓦建物;1052、1053、1100、1100-1地號土地鐵皮占用;1063地號土地部分雨棚、空地;1064地號土地部分建物、空地;10 74、1075地號土地部分空地、鐵皮;1083地號土地部分建物、空地、巷道;1105、1105- 1、1105-2、1114地號土地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鄰居稱房屋為債務人自用;土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二、經本院函詢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57地號土地及236、236-13棟次建號建物於民國94年間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請投標人特別留意。 三、本件拍賣標的據鑑價報告指出,1057、1044、1052、1053、1063、1064、1074、1075、108 3、1100、1105、1105-2、1114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第一種住宅區;1100-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鹽田區;1105-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 四、1057、1044、1052、1053、1063、1064、1074、1075、1083、1100、1100-1、1105、1105- 1、1105-2、1114地號土地及236、236-13棟次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五、1057地號土地之謄本有法定空地面積36平方公尺之註記,請投標人特別留意。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7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2,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1057地號土地及236、236-13棟次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104 4、1052、1053、1063、1064、1074、1075、1083、1100、1100-1、1105、1105-1、1105- 2、1114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 六、1057、1044、1052、1053、1063、1064、1074、1075、1083、1100、1100-1、1105、1105- 1、1105-2、1114地號土地及236、236-13棟次建號建物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七、236-13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