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法拍屋|彰化縣和美鎮東興路58巷20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育股 114司執字第058219號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9/21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5,269,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50000分之1350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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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短竹段 小段 912-71號
面積: 1800.78 坪(595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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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0
面積: 9.5 坪(31.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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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9
面積: 9.5 坪(31.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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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6
面積: 16.18 坪(53.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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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5
面積: 16.18 坪(53.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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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4
面積: 13.42 坪(44.3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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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3
面積: 13.42 坪(44.3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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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2
面積: 16.18 坪(53.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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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
面積: 16.18 坪(53.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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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7
面積: 28.77 坪(95.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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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6
面積: 12.13 坪(40.1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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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5
面積: 12.13 坪(40.1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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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4
面積: 10.06 坪(33.2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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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3
面積: 10.06 坪(33.2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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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2
面積: 12.13 坪(40.1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
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11
面積: 12.13 坪(40.1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1350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1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44,864,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50000分之2850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短竹段 小段 912-71號
面積: 1800.78 坪(595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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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市小雅路201號地下一層8
面積: 859.93 坪(2842.7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0000分之2850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建物據債務人陳稱:係由其自用、未出租,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 依現況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二、拍賣之建物為地下一樓,查封時無人使用為空屋,全部建物打通合併為一整層,拍定後拍 定人應自行釐清建物範圍,本件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86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973,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912-7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七、本件係公寓大廈住宅,土地之其他共有人並無優先購買權,其公共設施、基地、道路等不 點交。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建物據債務人陳稱:係由其自用、未出租,拍定後如無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則 依現況點交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二、拍賣之建物為地下一樓,查封時無人使用為空屋,全部建物打通合併為一整層,拍定後拍 定人應自行釐清建物範圍,本件依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26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54,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912-7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七、本件係公寓大廈住宅,土地之其他共有人並無優先購買權,其公共設施、基地、道路等不 點交。 民 事 執 行 處 |